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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海南殡葬改革的建议提案及回复

作者:转载    发布于:2012-12-11 15:32:41   

关于推进海南殡葬改革的建议

内容一:
      一、推进海南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重要性
    我省乱埋乱葬,侵占耕地、林地现象十分严重,死人与活人争地现象比较普遍。“城中坟”和“村中坟”到处可见,乱坟岗杂草丛生、令人生畏。特别是每逢冬至和清明时节,烧冥钱、点蜡烛、鸣鞭炮等各类祭祀活动令人胆怯,居民不胜烦扰。海葬
乱埋滥葬浪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破坏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制约了城市和项目建设,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将海南岛建设成为“文明岛、生态岛”,而“殡葬文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文明岛、生态岛的重要环节。我省必须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海葬着力推进海南殡葬改革,努力将殡葬改革与文明岛、生态岛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将清理“城中坟”、“村中坟”作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内容,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全面强制推行火化。
    (二)紧迫性
    海南殡葬改革步伐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相当落后,改革开放30年和海南建省20年过去了,我省殡葬改革却举步维艰,进展迟缓。2007年全省平均火化率只有6.3%,远远低于全国平均火化率53%,排名也一直处在全国之后。海葬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海南省政府早已意识到了海南省殡葬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提出要大力推行火葬,改革丧葬方式,提倡绿色殡葬,力争到2010年使全省火化率达到30%。我省要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达到这个目标,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因此必须加大力度推进海南殡葬改革,确保我省实现“十一五”殡葬改革的目标。
    二、我省殡葬改革工作严重落后的情况和主要原因
    (一)殡葬观念落后,土葬陋俗难改。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我省广大群众薄养厚葬的封建迷信思想观念根深蒂固,认为火葬会将死者的遗体和灵魂一并烧掉,不利于死者来生转世。这与倡导科学文明的时代格格不入,是思想观念愚昧落后的突出表现。
    (二)殡葬基础设施差,管理非常落后。
    目前,全省仅海口、三亚有火葬场,而且这2所火葬场的使用率也很低。全省有12个市、县没有公墓,而且经营性墓地和服务项目等殡葬行业收费和管理比较混乱,火化后又采用土葬,墓地占地面积过大。全省有10个市、县没有殡葬管理机构,5个市、县的殡葬管理机构没有办公场所。
    (三)民间非法经营丧葬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乏力。
    民间存在经营殡葬行业的“黑龙”(行业称呼,即地下葬工),严重扰乱了殡葬行业秩序,三亚海葬有关部门对这个非法的地下行业监管乏力,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打击和取缔的力度不够。
    三、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破除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
    人类生老病死本来完全是自然规律,人的生命不可能违背自然规律。人死了生命已经停止活动,无论遗体是火化或是土葬,完全是物质和能量的转换与流动,最终都是物质回归大自然。有人仍然遵循薄养厚葬,要土葬不要火葬的传统陋俗,主要是几千年残余的封建迷信思想在作怪。老人活着时候,舍不得花钱赡养、让老人过上幸福快乐的晚年,而是留着钱等老人死后花钱厚葬,让老人“入土为安”到所谓的阴间去享福,这种落后的观念和愚昧的做法简直就是“活着花钱知道心痛、死了花钱不知道心痛”。该花钱时不花,不该花钱时乱花,真是令人可叹、可悲又可恨,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因此,要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倡导科学的生活观,要珍爱生命,厚养薄葬。活着的时候要过得好、活得好,人死后什么都不能带走,厚葬没有意义。人只有活着好,没有死得好!要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人活要活得文明,死也要死得文明。


    (二)制定海南殡葬改革计划,分期分区分步组织监督实施。
    分期就是要分时间段,确定殡葬改革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区就是要分城市、农村、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不同区域区别对待,有轻有重,有松有严。分步就是要分步骤,有缓有急。一是先划定禁止安葬区(严格禁止安葬,已葬坟墓限期迁出)、限制安葬区(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和占地面积内经批准允许遗体、骨灰和迁坟有偿使用土地安葬)和鼓励安葬区(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和占地面积内不用报批,允许遗体、骨灰和迁坟无偿使用土地安葬,然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再全面强制推行火化,禁止土葬。二是首先清除“城中坟”,然后清除“村中坟”,再后清除“路边坟”,最后全面清除乱坟岗、无主坟岗。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
    省民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有关部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职责分工。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将殡葬改革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殡葬改革工作考核制度,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


    (四)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打击非法殡葬业务。
    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建设审批和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的监督管理,严格限制墓穴面积和收费标准。加强殡葬执法监察工作,对超标服务项目收费和超标墓穴面积进行严厉处罚,坚决打击和取缔地下非法经营殡葬业务。
   
   
内容二:
    海南岛四面环海,海岸线1900多公里,海水清澈湛蓝,是海葬的绝好地方。海葬,是人生最后的浪漫之旅。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身体力行海葬,表现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和对祖国对人民炽热的爱,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海南由于地理位置独特,近几年,从北方飞来海南过冬或养老的“银发族”越来越多,不少是知识分子,他们愿意身后将骨灰撒入大海,把大海作为最后的归宿;许多本地老年人也有同样的愿望。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海南海葬
事业不发达,这些老年人的夙愿无法实现。实行海葬,不仅可以满足这些人群的愿望,还可以节约土地资源,缓解人口与土地之间的矛盾,更可以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好处多多……
    为此,建议省民政部门:1、设立公益性的海葬管理服务机构,配置相关设备,选择一个风景秀丽的海滩作为全省海葬的地点;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海葬,如对海南户口或在海南居住满2年以上的海葬者家属给予财政补贴,减轻死者家属负担;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名人倡议、联署签名等方式,引导群众从接受逐步转为向往海葬,使之成为一种绿色环保时尚;4、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打造优秀品牌,吸引更多的群众响应号召推广海葬。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推进海南殡葬改革的建议》(第0094号)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殡葬改革作为我党一贯倡导的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30,特别是海南建省20年来,为了加大殡葬改革步伐,规范殡葬管理,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完善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十一五”规划中把琼海、儋州、五指山等市列入殡仪馆(火葬场)建设计划,逐步扩大我省火葬范围;二是制定经营性公墓十年规划,把全省18个市县列入了建设经营性公墓的规划;三是指导市县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机构;四是加大治理城中坟和部分地区乱埋滥葬工作力度,规范殡葬管理;五是做好清明节祭祀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六是认真抓好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尽管我省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群众殡葬观念陈旧,迷信思想严重,殡葬改革阻力较大;二是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滞后,殡葬管理体制不健全;三是殡葬管理机构办公场地、人员编制、办公经费不落实,殡葬基础设施落后;
四是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不够。

 

    二、殡葬改革的目标就是节约土地、保护资源、保护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省推行殡葬改革,应结合海南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当前主要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成立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市县政府要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市县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人抓,违规有人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将殡葬改革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各市县要认真制定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规划,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备条件的市县,要把建立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规划中来。三是建立和完善地方殡葬法规。各市县要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殡葬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丧葬行为。四是建设和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财政预算,筹集专项资金投入殡仪馆(火葬场)等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本地区群众殡葬需求。五是成立殡葬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和执法机构。六是加大殡葬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通过宣传和表彰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
    关于海葬的建议,我们认为这种思路很好,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这些处理骨灰的做法,是今后殡葬改革的发展趋势,也是推行葬法改革的核心内容,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改革和完善海葬这种绿色、环保的葬法。
   
   
   
    二○○九年七月二日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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