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0898-88550216、13398977918   会员登录  |   注册

 

张爱玲海葬始末

作者:转载    发布于:2012-12-19 11:20:38   

 

其实爱玲女士的遗嘱很简单,只有两点。第一、一旦弃世,所有财产将赠予宋淇先生夫妇。第二、希望立即火化,不要殡殓仪式,如在陆地,则将骨灰撒向任何广漠无人之处……
 

前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和林式同等人出圣必渚(San Pedro)外海安葬张爱玲女士。葬礼完毕。开始解散治丧小组,一直想交代经过,一直有所顾忌。本来心中坦荡荡,无得亦无失。时光流转,转眼八年,式同兄更于前年(二○○一年)去世,虽然他在《华丽与苍凉》(台北,皇冠,一九九六)一书内,撰有〈有缘得识张爱玲〉一文,述说和爱玲女士交往经过。但处理其身后事毕竟只是一部分,皆于大处着墨,蛛丝马迹,处处仍有心中不平的辩护痕迹,令我更深切感到,有一种道义责任,向世人公布经过。

  记得当时谨慎处理,不敢掉以轻心,每天更写有志事日记(log)一份,以作备忘。怎知阴错阳差,竟成日后珍贵追忆资料。所叙各事,均为个人经历见解,挂一漏万,种种主观判断认定,更是在所难免。
 

秞经过

  (一九九五年,美国洛杉矶太平洋西岸时间)

  九月八日下午

  美洲《世界日报》赵慧珍早晨来电留话谓有急事相询。我适不在,及至回电,遂得悉张爱玲女士逝世消息。告知赵谓我不认识张女士,惟可找我的朋友林式同。十分诧异赵已知悉林式同,更进一步追问宋淇是谁?我回答谓即林以亮,亦即宋春舫之子。当时以为他们要找宋先生,是因为张宋多年私人交情及张曾在香港电影公司写有剧本。遂叫他们找《联合文学》参考,赵回答谓现在正十万火急,准备发稿,哪有时间去做research

  因明日(九月九日)将有一场「以诗迎月:今夜星光灿烂」的中秋节现代诗朗诵晚会,正是密锣紧鼓,如火如荼,纪弦已来,杨牧刚到,愁予即将飞抵洛杉矶,因为接待人手有限,十分紧张。

  晚上自文化组晚宴回家,即被告知林式同找我。我和林是多年拳友旧交,更兼老同学朱谜是林在新竹女中任教时的学生,所以三家均有来往,林之太太Kimiko是日本人,为人亲切诚恳。但我搬迁东区后,林住西区,后亦搬家,一东一西,相隔数十里,所以甚少来往,即有,也是以朱谜家中为主。他手上的旧电话号码找我不到,找朱谜才要到我电话。

  酖酖焦桐自台来电叫我写张爱玲,我亦告知不认识,不来往,无从写起。虽有阅读张全部作品及用作教材,亦曾指导研究生的硕、博士论文(甚至有一篇胡兰成的硕士论文),但皆是学术研究。林式同的确曾给我提起他是张爱玲房东之事,但因林不是文坛中人,对张爱玲所知不多,和他谈王宗岳的「太极拳经」比谈张爱玲还多。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因为我从未见过张爱玲,他给我描述张走路飘逸姿态,「了无声息地飘过来,水一般的亮丽自然。」倒是我俩的共同朋友是庄信正,庄原在南加大任教,我来南加大,算得上是庄信正及郭大夏的「继承人」。

  还告诉焦桐我极端尊重张的隐私权,多年来即使可以自林式同处找到她地址,或藉林去接触她,我也不想这样做,亦不会这样做。我的观念是,人家说leave me alone,我一定尊重,leave him or her alone。记得当年高信疆来洛杉矶,兴冲冲地拿着地址与礼物去找张爱玲,我们一行四人,我、信疆、还有金恒炜和但汉章,在西木区聚合。但我拒绝和他们同行,独自留在「船艘」(Ships)咖啡厅等他们回来。结果当然是乘兴而去,败兴而返。从此更加深不欲打扰张女士的观念。

  凌晨电话不断,无法入睡。除了洛杉矶佳视要张女士地址外,其它媒体均要求我提供遗嘱。我皆回答没有。的确没有,但心中纳闷为何他们有此要求。

  九月九日(星期六)

  晨回林式同,交换意见,他说找不到庄信正,只找到庄在洛杉矶的学生高太太。我们分别交换新地址及传真号码。我开始婉拒林,认为既不认识张,自不宜过分涉入,但有询及林处理遗体问题,林说仍在验尸官处(coroner's office),因周六、日不办公,最快要到周一才能办事。我因晚上有上述的大型以诗迎月的朗诵活动,分身乏术,与林相约明日再通电话。

  中午星云大师在西来寺宴请诗会贵宾。席间见到卜大中,告知他媒体如此追索,我甚困扰,而的确无张地址,若真有,亦不会泄漏,因为张生前极端努力保护其个人隐私,我们亦应适可而止,有所保留。但大中随即告知电视台已找到张地址,并拍摄现场报导。我听后甚为气馁,一方面觉得媒体神通广大,另一方面激起我保护张个人隐私之心。

  酖酖晚上以诗迎月,星光灿烂,力倦筋疲。

  九月十日(星期日)

  晨七时半赴教堂。回来慰理谓林式同八点钟有电话来找。我稍后覆电林。

  电话谈话内容如后:林十分后悔把遗嘱电传给他人,现今遍布天下,有误信他人之意。我安慰他不必如此想,事情发生了就不要后悔。但亦有询及为何如此做,他说当初得悉遗嘱委托他处理,感到责任重大,孤立无援,别人叫他马上把遗嘱传真,他就马上做了。如今看到报纸,十分后悔。另外,他已找到律师,进行清理银行户口及遗物,而所有将来交宋淇先生之对象,在整理时最好有人在场见证。别人告知他以张之身世,一定有不少骨董,更令他有戒心。

  他约我星期二在蒙市Marie Callender's开会,即我、他及张信生(高太太)。林并告知本月三十日将有一葬礼(funeral ser-vice),我不置可否,亦无意见,只把日期记下来。

  九月十一日(星期一)

  戴文采来电要张信生电话,我不给。她说有一络张爱玲头发,可作为纪念品,并告知夏志清先生谓要土葬。我亦不置可否,其实当时心中空无成见,各事可有可无,可做亦可不做。

  香港《明报月刊》邱立本找我写张爱玲,交谈中,立本告知我,郑树森谓宋淇先生已病重,靠氧气筒呼吸,要把张女士遗物寄交宋先生不太实际。

  九月十二日(星期二)

  晨电林式同请他把张遗嘱今晚开会时带来,让我阅读参考,俾能研究及执行张之遗愿。林谓不必等到今晚,立即便可传真给我。收阅遗嘱后,觉得张的意愿是不欲别人打扰。

  告知林有关宋淇先生病重消息,林谓不必担心,他已与在香港的宋太太联络,一切寄宋太太收便可。我觉得如此也好,了却一件心事。也讨论到月底葬礼之事,我、宋太太及林式同均觉得,既然遗嘱写得那么清楚,实在不宜举行。

  酖酖戴文采来电云愿将头发捐出,并云有人建议永久安放,如在玫瑰岗墓地则需四五○○美元。我觉得第一,此事与张之安葬无关,我无从协助;二是别人对张怜香惜玉,其实是变相糟蹋。

  午后赵慧珍来电云于梨华可能不会来洛,因闻道葬礼可能会取消。

  《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之Bob Thomas经南加州大学新闻处(USC News Bureau)管道找到我,做了一个访问。我尽量强调张二十世纪文学地位,授课采用张爱玲小说作为教材的情形,以及但汉章早年拍摄的电影《怨女》。并向Mr. Thomas澄清〈金锁记〉与《怨女》的关系,一些混淆的英文译名,如The Golden Cangue, The Embittered Woman, Rouge of the North……等。

  晚上七时在Marie Callen-der's与林、张开会,初步接触发觉彼此意见不统一,于是以开会逐条讨论形式,尽量把分歧意见归纳成下面的执行原则:

  1.正式成立工作执行小组,即林式同、我、张信生及庄信正(in absentia,人在纽约)四人。尽快遵照张之遗嘱及意愿去处理她身后事。

  2.把纪念张之活动或研究,与处理身后事分开。张爱玲专家们可以继续讨论作品或生平,但目前不想太多人参与执行张遗嘱的工作。一旦工作处理完毕,将会有一报告说明处理过程。届时专家们亦可藉此报告再作评判或研讨。

  3.由林式同决定遗物之丢弃及保留,由张错负责对外发言。尽快火化及遵照遗嘱处理灵灰。因遗嘱有一句「不要殡殓仪式」(No funeral parlor),有人作不同解读,有异议,但最后三人均同意取消月底之葬礼仪式。

  4.工作希望两星期内完成。

  其实爱玲女士的遗嘱很简单,只有两点。第一、一旦弃世,所有财产(possessions)将赠予宋淇先生夫妇。第二、希望立即火化,不要殡殓仪式,如在陆地,则将骨灰撒向任何广漠无人之处(the ashes scattered in any desolate spot over [a fairly] wide area if on land)。总的来说,处理原则应该是(1)隐私,(2)迅速,(3)简单。

  九月十三日(星期三)

  赵慧珍来电,我告知工作小组开会决定,并要求先看赵之稿子才可发表。晚六时半,赵传来稿子,我再转传林式同请他过目。林指出有两段火药味「太重」请求修改,其它并无异议,我传真给林一份九月十二日《中央日报》冯志清、黄富美综合报导,内有「尽管刚过世的作家张爱玲是一个不喜世面俗礼,美国西岸华人作家十日还是决定于九月三十日在洛杉矶玫瑰公园为张爱玲办个追思会,以表达对这位文坛老友的敬意。」之语。指出治丧委员会必须作出澄清,不举行追悼会。林同意,并顺便告我,平鑫涛先生来电,谓如有追悼会,他两位女儿会前来洛杉矶。林已回复谓已取消。(上)

                   【2003/08/25 联合报】
 

  和林式同讨论撒放灵灰之事,两人十分伤感。其实媒体已知海葬之事,只是不知时间地点而已。请母亲开始在后园采集玫瑰花瓣,只需红、白二色,以备海葬之用……

                         九月十四日(星期四)

  ──北美《世界日报》(台北《联合晚报》同时刊载)早上报导一出,媒体大哗。纷纷指责我为何只交《世界日报》,我不欲多作分辩,本来就没有做什么记者招待会的打算,更不打算日日召开记者会。因此空惹得一个厚此薄彼罪名,媒体更要我作「补赎」,提供火葬日期,张停灵玫瑰岗墓园(Rose Hills Cemetery)已是人所共知。我回答实不知道,一切均由林式同一人进行,事实如此。

  林晚间来电向我报告,洛郡(County)已批准火葬一切手续,火化应在此一、二日间,届时他会一人处理,并请保密,我甚称善。林亦提到灵灰问题,觉得如要撒在陆地荒漠无人之所,势需租一小飞机在沙漠进行,费时失事。他选择海葬,但如要由玫瑰岗安排,则需火葬后两星期,为时颇久。当时我心中隐隐觉得,难道真的会在月底三十日张的诞辰?如此亦属巧合。

  各方对工作小组的处理方式,包括台北艺文界,均甚肯定。陈义芝来电谓联合报系文化基金会或可替遗物做一管理,亦是照顾文学遗产。我告之一切皆需先寄交宋淇先生夫妇后,再作打算。

  开始发觉有一股黑暗的反动力量,竭力推动公开悼念张爱玲女士的活动,四面八方,有如阴风冷箭。

  九月十五日(星期五)

  一早回校开会,已有心力交瘁之感,不听电话,亦不耐媒体相迫,当然他们也有苦衷,职业上的采访追寻,不得不如此。但我一直警戒自己不要曝光太多,免让人觉得妄出风头,其实是自吃苦头才对,真是自寻烦恼。

  林式同晚上来电告知将于下星期二火化,事后再通知我如何发布消息。并商量及海葬之事,他想录像及以鲜花致祭,我均同意,并建议用红、白玫瑰花瓣撒在海中以陪葬。

  是夜接姚宜瑛大姐台北传真,得获台北友情与正义支持,心中稍微宽慰,觉得值得,有如鲁迅诗句酖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侨报》吴琦幸来电采访张爱玲生平作品,有学人风范,甚安全,与他畅谈。

  九月十八日(星期一)

  星期六、日无事,天下太平。星期一晚电话又开始涌来,我均回复谓林先生处理火葬后,会有说明。后与Stone(式同英文名字)通电话,两人均同意媒体会向玫瑰岗办事处查询火葬,我等无能为力阻止,但亦相信玫瑰岗对个人隐私保护的安排,也开始担心海葬如何能隐密进行。觉得好像和媒体在角力,好累,没有必要。本来就没有什么好隐瞒,只因彼此立场不同,一方是尊重逝者意愿,另一方必须有所报导。

  白先勇来电,顺便问他有关基金会及处理遗物之事,他提议找皇冠平先生。稍后,去电卜大中,向他请教如何分别向媒体发布消息之事,他答应帮忙。

  九月十九日(星期二)

  一大早被「华视」王美吵醒,查询之余,要作访问。我婉拒,一切皆应工作完成后再算。《世界日报》刘永毅亦谓要采访林式同,我答应代为转达。晚上和林通电话,告知从刘永毅谈话中,觉得他们已有办法(gained access)进入殡仪馆。林直说不可能,我遂和他打赌。

  九月二十日(星期三)

  林早上打电话来说我赢了。他已看到今日《世界日报》刘永毅报导火葬现场及照片,并且觉得报导中有些句子令林「不太好受」,好像张之火化下场如此「凄凉」,都是我们做成的。我回答林说求仁得仁,我们将尽所能,让爱玲女士潇洒地来,潇洒地去。

  并和林讨论撒放灵灰之事,两人十分伤感。其实媒体已知海葬之事,只是不知时间地点而已。

  请母亲开始在后园采集玫瑰花瓣,只需红、白二色,以备海葬之用。

  九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无媒体来电,十分轻松。开始构思一篇祭文〈如水一般华丽自然〉。李黎传真附报导,十分赞成我等作为,甚为鼓舞。

  九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祭文用一上午完成,传真给式同过目,他同意。并谈及海葬当日鲜花、拍照、录像之事,林建议我找两名朋友,负责拍照录像,我提出高全之(负责录像)、许媛翔(负责拍照)。林届时亦会带他好友张绍迁先生(亦负责录像)来。

  九月二十三至二十九日(共七日)

  因无暇回传真,和李黎通电,她仍肯定我等取消追悼会的做法,并云王渝在纽约诸人亦觉得做得对,惟我觉得从此江湖结怨,开罪仇家。一直想向林正式提出,海葬之后立即解散工作小组。星期日身体稍感不适,想是辛劳过度。晚上新大陆诗社友人来我处,处理中秋诗夜之事,凌晨一时许始散,更感不适。

  到花店分订红、白玫瑰花各一束。学校开会,协调东亚图书馆及文学院,探讨成立「张爱玲特藏」之可能,但端视乎宋淇先生夫妇之决定。学校Development OfficeSusan Chao女士趁将赴港之便,拜访宋家。身体极不适,已转入支气管细菌感染,必须赴医生处取抗生素服食。只有两天休息,仍需与林商量当日出海细节及祭拜过程。二十九日晚母亲交我两大袋红白玫瑰花瓣,功德无量。

  林已安排好明日一切,由Neptune Society负责驶出外海安葬。为保密,一切时间地点只有林一人知道。林前一天会告知我和张信生聚合地点,再由他带大家去码头上船。我遂分别通知高全之、许媛翔两人。

  九月三十日(星期六)

  晨七时半我的学生许媛翔开车来接我,九时到达圣必渚,与林式同、张绍迁差不多同时到达。林抱着张爱玲女士的骨灰盒,神色恭敬严谨,慢慢走过来和我们聚合。海葬详细情形可参阅向媒体公布的「报告书」及林式同撰写的〈有缘得识张爱玲〉一文。
 

秞后语

  林式同在上文中有一段沉痛的话,是这样写的:

  在执行遗书的任务时,对丧事的处理方式,大家意见特别多。怎么回事?张爱玲的遗书上不是很清楚地列出她的交代吗?她生前不是一直在避免那些闹哄哄的场面吗?她找我办事,我不能用我自己的意见来改变她的愿望,更何况她所交代的那几点,充分显示了她对人生看法的一贯性。她毕生所作所为所想的精华,就是遗书里列出来的这些,我得按照她的意思执行,不然我会对她不住!

  她要马上火葬,不要人看到遗体。自她去世至火化,除了房东、警察、我和殡仪馆的执行人员外,没有任何人看过她的遗容,也没有照过相,这点要求我认为已达到了。

  从去世至火葬,除按规定手续需要时间外,没有任何耽误。

  她不要葬礼。我们就依她的意思,不管是在火化时或海葬时,都没有举行公开的仪式。

  她又要把她的骨灰,撒向空旷无人之处。这遗愿我们也都为她做到了。

  上面是林式同对张爱玲遗书的文本演绎。但是,却有人作不同解读。我想原因出自两种。第一种是纯学术诉求,认为张爱玲选择陆地的潜意识多于大海。其实解读遗书文本,if on land(如在陆地)这句条件句法(conditional clause)的虚拟语气十分重要,它强调的其实是「撒向任何广漠无人之处」酖酖假如在陆地的话。所谓desolate spot,并不一定就是荒野之地,应是指无人之所。当然耽迷于张爱玲华丽与苍凉的人,会特别喜欢苍凉荒野的联想。事实上,陆地撒灰安葬是不可能之事。高全之曾经上网查询加州法例,在州政府的「健康及安全条例」(Health and Safety Code)内的七○五四条说得最清楚,坟场(cemetery)除外,骨灰只能放在家里一个坚固容器内(7054.6 \“in a durable container\”)或撒于海中(7117 \“cremated remains shall be removed from their container before the remains are buried at sea\”),除此以外,所有其它处理骨灰方法都触犯法例(mis-demeanor)。

  第二种解读却是来自那些认为应该替张爱玲举行葬礼的人,更由于治丧小组对媒体的抗拒,造成媒体对这另类解读某种程度的渲染。张爱玲女士过世后不久,我读到的悼念文章不下数十篇。其中最得个中三昧,领会张氏精神的,有黄宝莲一篇〈把最后的寂寞还给天地〉短文(逌中国时报?人间副刊逡,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日),其中有下面几段:

  其实,她离开我们的世界非常遥远,祇是,如此隐秘也还不可避免的公众,被众人谈论,同样被众多人喜爱。……

  不舍是活着的关爱她的人。

  然而,这人世,她也许早已无心眷恋。

  ……然而,她避世而不弃世,执着而不自恃,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对生活负责,所以她还认真做她应该做的事,拒绝她不愿意不喜欢的事。

  她没有拒绝人生。她祇是拒绝苟同这个和她心性不合的时代吧了。……

  苍凉是她生命的基调。她一定没有泪,她不会有泪,泪是后人为她流的。

  上面这番话,其实,和当初治丧小组的了解是精神一致的。然而,世人多不了解,并且多强作解人



上一篇:海葬,将成为一种趋势!...
下一篇:海葬 换种方式告别...
 

版权所有 © 三亚天边骨灰撒海服务中心  琼ICP备12002768